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财务制度和学校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的财经法规、制度,组织和管理日常经济业务。
2.草拟学校有关科研财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上级科研经费管理政策。
3.负责学校横纵向科研经费收入分配的会计核算工作。
4.负责科研项目发票、到款收据的开具、登记及预扣税款的会计核算工作。
5.配合科技处及项目负责人完成科研项目经费预决算、结题、审计等工作。
6.配合人事处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职称评审工作,提供横向科研经费相关到款证明。
7.配合项目负责人,提供招投标相关财务报表、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
8.组织编报科研相关业务的会计统计报表和财务分析,按期上报科研经费财务分析报告,及时准确地提供相关数据。
9.与科技处密切配合,及时反映和解决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0.负责学校、基金会、校友会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及相关会计核算工作。
11.配合税务部门完成学校相关税务统计、稽查、核查工作。
12.配合税务部门完成学校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13.服从领导安排,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