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化网上报账手续的通知
财务函〔2016〕19号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简化财务报账流程,方便教职员工,财务处对网上报账的相关流程进行了优化,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关于差旅费报销业务
经办人可不再填写纸质差旅费报销单,出差人及相关负责人、审批人在打印成功的电子差旅费报销单上签名即可。若出差人数太多,无法全部在报销单上签名时,请另附纸质的出差人员名单(含出差人姓名、工号、单位及职别等),并由出差人签名。
在网上报账系统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时,请根据页面上的操作说明进行填写。住宿费栏目新增了填写“天数”的功能,请报销人员注意填写住宿天数,该天数会显示在差旅费报销单上。
二、关于借款业务
经办人可不再填写纸质借款单,借款人及相关负责人、审批人在打印成功的电子借款单上签名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需在借款责任人栏签字认可;借款人(借款责任人)应是学校在岗正式教职工,学生不能作为借款责任人。
三、关于显示被报账人姓名的操作办法
为了方便查询,当被授权人作为网上报账经办人替其他教职工报账时,可以在填写报销单时,将被报账人的名字反映到“关键字摘要”中,这样被授权人查账时就能同时查到被报账人姓名和报销内容。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