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严格实行公务卡结算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实行公务卡结算对提高财政财务透明度、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推进源头防治腐败工作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公务卡报销程序,推进公务卡改革,提高结算透明度,经学校研究,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按照《西安科技大学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西科办发〔2015〕65号)规定的相关支出,均应使用公务卡结算。学校在职职工均应办理公务卡。从2022年4月1日起,财务处将对这类在公务卡支付限额以内的支出停止办理银行卡结算方式的借款和报销。对于不属于公务卡结算范畴或超过公务卡结算限额的支出,原则上要对公转账,不允许个人垫付。新入职的教职工和其他未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请及时办理公务卡。
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执行公务卡结算的意义,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职工使用公务卡的宣传和管理,在经费报销审批时,严格限制使用个人银行卡结算方式的报销经费的审批,确保报销事项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谢谢合作!
特此通知。
附件:公务卡结算须知
财务处
2022年03月02日
附件:
公务卡结算须知
为了进一步推进公务卡改革,全面严格实施公务卡结算制度,现将有关须知整理如下。
一、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范围和要求
按照《西安科技大学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西科办发〔2015〕65号)规定,日常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均应使用公务卡结算。凡结算范围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选择具备刷卡环境的商家和服务单位,使用公务卡结算。确实不具备使用公务卡支付条件的,也应当使用银行卡结算,保证结算透明。财务处将对这类在公务卡支付限额以内的支出停止办理银行卡结算方式的借款和报销。对于不属于公务卡结算范畴或超过公务卡结算限额的支出,原则上要对公转账,不允许个人垫付。
经费的使用应遵循下列支付顺序:银行对公转账结算、公务卡结算、银行卡结算(该类支付手段仅限暂未办理公务卡教职工使用)支付,即职工在办理公务支付业务时,应首先采用银行对公转账方式,其次是公务卡结算方式,最后是银行卡结算方式。
项目临时聘用人员、研究生等参与科研活动人员因不具备公务卡申请条件,独自执行项目工作任务产生的差旅费等,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可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科研人员在不具备刷卡条件的情况下,如市内交通费、野外科考工作中发生的支出等,可使用现金等其他方式结算。
二、公务卡报销注意事项
持公务卡消费(包括网上购物、网上缴费),应索取相应的发票和pos单(或网上消费记录),作为报销附件。公务卡报销的审批、填报生成网报单、交单(投单)及报销程序与其余事项报销一致。
三、公务卡报销交单时间的说明
持卡人报销公务卡消费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时,应在免息到期还款日(每月12日左右)前10个工作日,将已审批过的相关资料送交财务处办理相关报销手续。如有公务卡消费单据不合格的情况,财务人员将进行退单处理,持卡人应在发卡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先行偿还相应款项。持卡人因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建议教职工可将本人工资卡与公务卡进行自动还款关联,确保个人信用无损。
严格实行公务卡结算后,账务报销时,除对公转账业务外,教职工报销款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清算系统向公务卡账户进行结算,完成报销程序。公务卡溢出金额无息,可免手续费提取。
四、办理公务卡的说明
学校公务卡的开办银行为交行西安分行大雁塔支行(具体地址在雁塔校区南院东门口),前期交行已经多次上门为教职工集中办理了公务卡,并在财务处进行了备案。尚未办理公务卡的在职教职工,请尽快持本人身份证到开办银行办理公务卡,具体流程如下:
1.教职工本人持身份证件到交通银行西安大雁塔支行填写《交通银行公务卡申请表》(建议拍照留存);也可在每月18日交通银行提供上门服务日,到临潼校区骊山校园财务处会议室办理。
2.交通银行按照规定程序审核申请人开卡资料,定期向学校财务处反馈核实申请人身份信息,核实无误后,提交交行总部统一制卡;
3.交通银行总部在办卡前,会有电话核实环节,请各位老师注意接听,认真回答与公务卡申请表内相关的信息;
4.交通银行总部核实通过后,制作公务卡,直接邮寄给教职工本人;
5.教职工收到公务卡后,办理激活手续,并登陆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公务卡账号维护,即可正常使用。
公务卡的使用、报销等其他具体事项,请参见财务处网站“服务指南-业务指南”栏内的《西安科技大学公务卡知识宣传手册》。以上内容如有疑问,可电话联系财务处,联系人:王静,电话:83858126。
备注:
公务卡结算方式指公务卡刷卡及使用绑定公务卡的支付宝或微信支付结算方式。
银行卡结算方式指使用银行卡(非公务卡)及使用绑定非公务卡的支付宝或微信支付结算方式(不含现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