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并简化电子发票报销程序,财务处对网上报账系统进行了升级,开通了电子发票录入及验证功能。报销经办人登录网上报账系统,进入“支付方式”页面后,点击“发票录入(验证模式)”按钮对需要报销的电子发票进行扫描录入及验证,经过验证的电子发票信息将和网上报销单据关联,并显示在提交、打印完成的报销单页面下方,最终由财务会计人员完成整个报销流程。
从2018年11月1日起,财务处将正式启用网上报账系统电子发票录入及验证功能,届时同步取消“报销电子发票承诺书”。
特此通知,请相互告知。
附件:网上报账系统电子发票录入及验证操作指南(详见“财务处网页-业务指南”专区)
财务处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