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
个人银行账户的通知
财务函〔2016〕23号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的通知》(财务函〔2016〕21号)安排,学校自2017年1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公务卡结算制度。由于系统限制,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只能维护4个银行账户(银行卡)。为了保证教职工银行账户(银行卡)的正常核算需求,方便个人管理和使用相关银行卡,现将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个人银行账户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财务处将前期集中办理的交行公务卡卡号统一导入系统,零星办理公务卡的由教职工本人登录网上综合服务平台进行自助维护。
二、取消原系统设置的“建行公积金卡”账户,财务处统一将该账户卡号并入“建行备用卡”账户,教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维护。
三、调整后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财务系统可以维护的4张银行卡账户为:工资卡、交行公务卡、交行备用卡、建行备用卡。
从2017年1月1日开始,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将启用交行公务卡卡号维护功能,教职工可以登录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自助维护该卡号。
联系人:许佳,电话:83858157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6年12月22日